春耕备耕将至,我市的农资产品生产和销售进入活跃期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、市《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》工作要求,集中时间,筹措专项资金,在全市开展了农资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。
专项检查中,执法人员深入抚顺县、清原、新宾三县农资产品集中销售的地区,重点检查督促经营企业严格履行《产品质量法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责任义务,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、健全销售台账,对企业是否存在无照经营、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等行为;是否建立和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,按照规定保存进货时的原始发票、单据等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;是否销售伪造、冒用许可证标志等产品;是否购进或者销售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、无厂名、厂址等来源不明的产品;是否销售伪造产品产地、或者冒用他人厂名、厂址的产品等情况进行了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