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2-12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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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:
(一)对有病床的医疗机构每日收取2.4元/床,按实际利用率核定,双方可在此基础上协商收费。
(二)对无病床的医疗机构(卫生所、门诊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、宠物医院、具有医疗资质的美容院等)收费标准为:建筑面积200㎡以下(含200㎡)每月收取80元;建筑面积200㎡以上每月收取120元。
收费管理科
2022年1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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